基本建设处
部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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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按基本建设程序和技术规范管理本部门基建工作。

二、负责基建处办公室行政事务性工作,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购置、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会议记录、财务报销、工资造表、固定资产登记清账、建账及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基建工作宣传和报道、基建处网页制作和维护管理。

三、负责本处职责范围内的通报、简报、会议纪要、大事记及其他工作文件的起草。

四、负责上级文件的签收、传阅,负责书面或电话通知的转达,并督促、检查文件及通知精神的落实情况。

五、负责呈报本处的请示、报告,并按领导指示精神及时作出处理。

六、在领导的安排下,办理学校及各职能部门下达的有关报表、人事调动、职称填报、退休等事项。

七、按有关的规定和要求做好文书档案归档工作。

八、负责其他临时性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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