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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1日     作者:资源与环境学院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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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与环境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

  一、基本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遵守师德师风规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三全育人”职责。

  二、目标任务

  1.负责教研室教学任务的安排和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5次。

  3.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修订及执行等相关工作。

  4.负责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修订、执行及督促检查。

  5.负责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落实“传帮带”任务。

  6.协助完成教学材料、试卷、毕业论文等的检查和管理工作。

  7.协助完成各类本科教学工程、教研教改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8.协助完成本、专科专业申报、备案、建设等相关工作。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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