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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科


来源: 时间:2017年06月18日 点击率:  字体:增大 减小打印 】【 关闭

人事处社保科科级岗位职责

社保科科长主要负责全校教职工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具体工作职责:

1.熟悉国家、省、州社保政策和高校社保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与上级社保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政策咨询工作,做好校内保险政策咨询和信访回复工作;

2.办理教职工养老保险相关手续,认定及上报教职工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工作及申报、暂停相关人员养老金待遇,出具退休职工收入证明等;

3.做好学校教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申报、统计、核报及保障服务;

4.负责学校残疾教职工的信息申报、计缴就业保障金等工作;

5.编制学校社会保障方面的预算,统计各类社会保险的报表;

6.负责教职工各类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票据的归档及台账的建立工作;

7.起草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通知、建议、方案、上会材料、计划、总结等;

8.负责本科室产生的各类材料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9.完成学校及处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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