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社保科科级岗位职责 社保科科长主要负责全校教职工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具体工作职责: 1.熟悉国家、省、州社保政策和高校社保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与上级社保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政策咨询工作,做好校内保险政策咨询和信访回复工作; 2.办理教职工养老保险相关手续,认定及上报教职工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工作及申报、暂停相关人员养老金待遇,出具退休职工收入证明等; 3.做好学校教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申报、统计、核报及保障服务; 4.负责学校残疾教职工的信息申报、计缴就业保障金等工作; 5.编制学校社会保障方面的预算,统计各类社会保险的报表; 6.负责教职工各类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票据的归档及台账的建立工作; 7.起草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通知、建议、方案、上会材料、计划、总结等; 8.负责本科室产生的各类材料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9.完成学校及处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