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学院二级分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分工会委员会是学校工会二级工作机构,在本单位党组织和学校工会的领导下,依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分工会队伍建设,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学校的团结和稳定,增强学校凝聚力。
二、贯彻落实学校党委的决议和工作要求,围绕学校总体工作目标及中心工作,负责做好分工会的日常工作。
三、关心和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做教职工的贴心人。
四、搞好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工作,开好二级教代会,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五、认真组织教职工参加各种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技能竞赛活动,提高教职工业务素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
六、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寓教于乐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整体素质。
七、维护女教职工特殊权益和合法利益,帮助女教职工解除后顾之忧,协助女工委员会做好女教职工保健工作。
八、协助筹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大会决议,行使分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和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工作。
九、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使用分工会经费。
十、认真落实学校工会交办的工作,完成学校工会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