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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昌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03 12:23:28
作者:学科与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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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培养单位:

为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昌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暂行办法》(西学院〔2024〕115号),决定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遴选责任单位

请以下培养单位分别负责相关专业导师的遴选:

农业科学学院农业(农艺与种业)

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

资源与环境学院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

二、导师遴选条件

(一)校内导师和兼职导师遴选

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须满足《西昌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暂行办法》第条和第条要求。

破格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须满足《西昌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和第十条。

(二)校外行业导师遴选

1.具有本学科领域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和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与社会实践的学术水平和能力,能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研究条件,能够来校为研究生开设学术讲座。

3.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如实践经验、专业技能特别突出者,经学科学位点所在二级学院初审,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可适当放宽对职称的要求。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获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含1项,排名前五名),或完成相关行业调研报告不少于1份。

三、导师遴选程序

1.所有需申请我校2026年硕士导师的人员请在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填报申请(导师管理->导师遴选管理->申请硕导遴选)校内申请人员可通过校园门户登录系统,校外人员可通过https://gms.xcc.edu.cn/login/enterLogin登录系统。

2.校内教师、其他高校、科研院所教师申请导师资格的需选择校内/兼职导师板块填写,行业导师需选择行业导师板块填写如需更改或撤销现专业导师身份,需选择相应板块进行填写申请。

3.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对符合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的申请者进行评议和审核,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以获得到会人数三分之二及其以上有效赞成票方为初审通过。通过人员需在本单位公示5,无异议后,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署审核意见。

4.学科与研究生处对各培养单位分委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遴选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人员名单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材料进行审议,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5.学校发文公布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并颁发聘书。

四、时间和材料要求

1.各培养单位须在3月7日前完成各项审核及维护相关审核结果且完成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科与研究生处进行审核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公示

2.所有线上审核完成后,请各培养单位于3月31日前将签字盖章的西昌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兼职导师资格申请表》《西昌学院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资格申请表》《2026年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拟推荐研究生导师结果汇总表》以上材料可直接从系统导出西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导师遴选审核报告书》《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决议》等纸质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科与研究生处。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环节审核人员认真审核申请人是否上传相关支撑材料以及是否符合导师遴选条件,系统上审核流程结束后,将无法进行更改

2.所有表中只填写具有代表性的论文、项目、专利、成果等,满足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条件必须全部体现在申请表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834-2174853

学科与研究生处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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