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操行分管理办法
为规范管理我院同学的操行分,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院学生个人操行量化评分细则:
一、团学会及党支部加减分规范
1.院内学生会主席团、干部,每月加操行分5分/月,干事每月加操行分3分/月。
2.团学会及党支部内部成员完成本部门及协助相关活动工作,一律不予任何理由加分。
3. 体育部毕业杯篮球赛、学习部辩论赛、文艺部舞蹈人员等参加长期活动的同学,统一在活动结束那月加分,并且最终个人加分不得超过8分。
4. 各部门及党支部相关活动和工作加减分由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且说明加分理由,然后交由纪检部审核,不得私自帮助他人加减操行分。
5.团学会干部干事参加例会,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迟到、缺勤和早退者,每人每次扣操行分3分。
6.团学会干部干事,除病假外,例会、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请假每月不得超过1次,超过1次每次扣2分。
7.各部门对同学的操行分加减情况会在每月月底汇总公布于工程楼大厅,若有疑问,请在公布期间联系纪检部人员。
二、班级内部加减分规范
1.各班每月班级内部操行分加减分需以整数计算,不得出现小数,否则加减分申请一律作废。
2.班委协助班级内部完成各项活动和工作,一律不予任何理由加分。
3.各班每人每月申请加分不得超过3分,每人每月扣分无上限,需打印出纸质档且必须经过辅导员签字认可,交由纪检部人员审核,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4.各纪检委员需在纪检部人员每月规定时间内将班级加减分情况,交到纪检部统一审核,逾期将不予审核和处理。如遇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
三、班级个人考勤加减分规范
1.早自习全勤每月加全勤分 1分/月,迟到、早退、缺勤者每次扣3分/人
2.关于个人对自己早自习出勤情况有疑问者,请于当周之内联系纪检部相关人员查询,逾期反应问题者,将不予处理。
3.早操全勤每月加全勤分 1分/月,其余参考体育部《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早操注意事项》。
4.班级团会全勤每月加全勤分 1分/月,迟到、早退、缺勤者每次扣2分/人
5.上课全勤每人加全勤分3分/月,缺勤者每节课扣5分/人
6.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室长每次扣6分,室员每次扣5分
7.安排打扫工区班级人员,迟到扣3分,未到扣5分,班委迟到扣6分,未到扣10分。
8.参加院级、校级大型活动每人每次加1分(超过两个小时加2分)迟到,早退和缺席者扣3分/次。
注:活动时间按照集合时间开始到活动结束
9.班长、团支书加操行分5分/月,其它班委加操行分3分/月
10.每月操行分低于50分的同学,纪检部会将人员名单汇总发给各班辅导员,由辅导员提醒相关同学遵守有关纪律。
四、关于校上组织相关加减分规范
1.隶属校团委组织的各部门任职人员,个人操行分期末统一由校上加分,最后一个月除校上所加额外分,个人上限也不得超过15分
2. 同时担任班委又在我院或者非隶属校团委组织的各部门任职人员,选取加分多的一项加分,只加一项。
3. 非隶属校团委组织的各部门任职人员,校上主席团每月加操行分5分/月,干部每月加操行分3分/月,干事每月加操行分2分/月,其他协助老师工作者,视其实际情况由纪检部审核加分。
4.校上各组织任职的工作人员,协助自己组织或部门完成相关活动和工作者,每月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加分。
5.楼长每学期期末最后一个月加操行分5分,室长每学期期末最后一个月加操行分8分。室长除最后一个月8分为额外加分,其个人上限仍然为15分。
注:除上述特殊情况外,每人每月上限为15分,操行分总分无上限。
学院所有操行分加减需按照以上条例执行,并且每月所有加减分需由纪检部审议通过。此条例将于2018年3月5日正式执行。请同学们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相关纪律。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分团委
2018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