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2月1日至5月31日是邛海水域(包含邛海湿地及邛海出入湖河流)春季禁渔的时间。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保护邛海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实施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江渔发〔2020〕12号)及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对春季禁渔工作的安排和要求,邛海泸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发布了2022年邛海春季禁渔有关事项的通告。 春季禁渔期间,为保持邛海水域生态平衡和正常发挥邛海渔业生态功能,西昌邛海生态渔业有限公司将按照批准的捕捞计划,均衡捕捞人工放流增殖的鲢鳙鱼,对外来的凶猛鱼类翘嘴红鲌开展专项捕捞控制,并采取措施加强天然鱼类繁殖保护,不得在邛海天然鱼类繁殖场所进行捕捞,不得捕捞邛海其他天然繁殖的鱼、虾类。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进行渔业捕捞(垂钓)活动。同时,停止海河垂钓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