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各科室工作职责 资产管理科科室工作职责 资产管理科主要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不含不动产,下同)管理及相关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资产管理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牵头制订、修改学校资产管理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及资产信息统计、查询、 上报等工作,指导和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归口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学校各单位资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促进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不断优化资产配置; 3、负责组织采购验收工作、资产入账工作、资产的账务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学校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评估、资产清查、产权变动和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5、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处置,做好固定资产转让、出售、对外捐赠、调拨(划转)、置换、以及报损、报废等工作; 6、负责学校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与管理; 7、负责对采购中心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招标工作履行内部监管职责; 8、负责学校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管理工作; 9、负责资产管理相关档案整理及立卷归档工作; 10、完成学校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不动产管理科科室工作职责 不动产管理科主要负责学校不动产管理及相关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不动产管理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牵头制订、修改学校不动产管理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房地产等不动产的综合管理和调控,指导房地产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做好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和效益; 3、负责房地产等不动产相关数据、信息的统计、查询及上报; 4、负责学校房产、地产的权证办理和权籍管理,以及新增地产和房产的验收和交接等工作; 5、负责公有住房的日常管理,做好清理、分配和动态调整; 6、负责为全校教职工做好房改服务工作; 7、完成学校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招标科科室工作职责 工程招标科主要负责学校基建项目、大型修缮、零星维修等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及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工程招标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学校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牵头制订、修改学校工程招标采购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开展基建项目、大型修缮项目、零星修缮项目的招标采购; 3、负责工程招标采购相关数据、信息的统计、查询及上报; 4、负责工程招标采购项目资料整理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5、牵头协调办理工程招标采购业务范围内的质疑、投诉等工作; 6、完成学校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货物与服务采购科科室工作职责 货物与服务采购科主要负责学校货物和服务采购工作及相关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及学校采购的政策、制度和各项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牵头制订、修改学校货物和服务采购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货物和服务采购招标工作; 3、负责组织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的论证工作; 4、负责货物和服务采购相关数据、信息的统计、查询及上报; 5、牵头协调办理货物和服务采购业务范围内的质疑、投诉等工作; 6、完成学校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