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党委第二巡察组将对机关十一党支部(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档案馆)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访受理起止日
2026年3月25日至4月10日。
二、受理范围和内容
根据巡视巡察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机关十一党支部(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档案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科级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881529581,接听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8:00;
电子邮箱:xcbxf2@163.com;
扫描“四川码上巡”二维码;

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学校党委第二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834-2178417)。
特此公告。
学校党委第二巡察组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