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1日 作者:动物科学学院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西昌学院优秀辅导员评选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普通 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 43 号)、《关于印 发<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 >的通知》 《西昌学院 辅导员队伍建设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
化职业化建设, 依据《西昌学院教职工奖励办法》 (西学院 〔2023〕36 号),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进一步实现辅导员评优工 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重心下移,激励和引导辅导员 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全面提高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 作水平, 促进学生发展与素质提升。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全校在职在岗专兼职辅导员。
每年评定数量不超过 5 名。
三、评选条件
1. 已承担完整学年度具体班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兼职 辅导员。
2.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突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所 带班级形成良好班风、学风,无任何违纪受处分记录。
3.热心为学生服务,深入宿舍,贴近学生,主动积极探索 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
四、评选程序
(一)二级学院组织推荐
1.个人申报。专兼职辅导员认真总结该学年度的工作情 况,自主申报并如实填写《西昌学院优秀辅导员申报表》。
2.二级学院成立评审小组,按照评审条件,组织开展本学 院辅导员工作效能展示交流会,进行测评,推荐本学院工作成 绩突出的优秀辅导员候选人,在本院内完成公示后二级学院党 委在申报表上填写推荐意见,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二)学校主管部门考评
学生工作部牵头实施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程序如下:
1.学生代表评议。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机抽 取申报人所在学院的学生代表(包括团学会学生、所带班级学 生)对该辅导员进行评议。
2.职能部门考评。学生工作部、宣传部、校团委、后勤管 理处、保卫部、网络信息中心等职能部门根据参评辅导员在 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考评。
3.领导小组评议。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生工作 部、宣传部、校团委、后勤管理处、保卫部、网络信息中心负 责人组成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评议, 根据学生评议 (40%)、职能部门考评(60%), 结合日常工作情况确定评选结 果。按照评选结果,推荐得分前 5 名的辅导员作为学校表彰的 优秀辅导员建议人选。
4.评审。将建议人选提交教职工奖励工作委员会评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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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初步人选。
(三)公示
评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 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 定,通过后确定为学校优秀辅导员。
五、表彰及奖励
学校为获得优秀辅导员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 2000 元奖励。
六、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 的,按本办法执行。
2.本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西昌学院优秀辅导员申报表
西昌学院优秀辅导员
申 报 表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使用电脑填写,字体统一为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为阿拉 伯数字, A4 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姓名准确,与身份证一致。
3.出生年月填写 XXXX 年 XX 月。
4.政治面貌指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革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 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 无党派民主人士、群众等。
5.学历、学位填写已取得的现有最高学历、学位。
6.职务填写主要职务。
7.职称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 8.简历从大学毕业填起,时间点具体到月。 9.受奖励时间具体到月,填写近 3 年所获校级及以上奖励。 10.主要事迹力求简洁,突出重点, 字数在 500 字左右。 11.本表上报一式 2 份。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民 族 | 学历/学位 | ||||
职 称 | 职 务 | |||||
个 人 简 历 | ||||||
近三年获得奖励情况 | ||||||
近三年指导学生获奖情况 | ||||||
主 要 事 迹 |
二级 学院 推荐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评审意见 | 评审委员: (签字) 盖章(党委学生工作部代) 年 月 日 |
教职工奖励工作委员会评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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